随着网约车市场的不断成熟,很多人将开网约车当做了自己的职业,这便衍生出一个问题,网约车司机和网约车平台有雇佣关系吗?随着新产业、新业态不断涌现,灵活就业人员既包括网约车司机、网络主播、自媒体人等互联网平台非标准就业人员,也包括季节工、劳务派遣工、家庭小时工等大量灵活就业群体。
网约车司机算是网约车公司的正式员工吗?这些问题的答案直接涉及到劳动保障、公积金、养老保险等网约车司机切身利益。近期就司机的身份是“企业员工”还是“合同工”官司胜诉,法律明确属于合同工,这在美国为网约扫清了不确定性。相信国内基本也会参照。不光是那些把兼职干成专职的网约车司机,即使是实际上本就是专职的专车司机,也需要面临这样的难题。迫于亏损压力,首汽和神州专车逐渐将司机和企业的模式调整,由员工改为伙伴,专车司机不再直接和网约车平台签合同,而是和灵活用工平台签定合作的服务协议。出租车行业也早已如此,司机不再和公司直接签合同,出租车司机每月缴纳的份子钱里,就明确说明包含了第三方劳务公司代缴的社保公积金,那些对不少人而言的起码保障,出租车司机也需要靠自己一脚油门一脚刹车跑出来。除常见的网约车、外卖快递等,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都是灵活用工人员,
就网约工而言,以平台用工为主业的人,只是其中比较小的一部分,更多人是兼职工作。国家信息2020年3月4日发布的《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20》指出,“兼职就业成为共享经济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就业形势。滴滴平台上兼职司机大约占到九成,百分之七十九点八的兼职司机每天在线时间少于5个小时;美团平台上百分之五十二的骑手每天工作4个小时以下。”在此背景下,讨论“网约工”的权益保障,还要考虑平台用工的类型。现阶段处于平台方和司机之间的劳务公司,完全无法满足平台和司机的需求。我们上文说过,未来的司机和平台关系必然是更加灵活的。于是在劳动观念、市场用工形态、互联网数字经济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,中国劳动力市场催生了大量的灵活就业者和众多灵活就业岗位。灵活用工以劳务关系及经济合作关系为主,与传统劳务派遣、全风险外包、非全日制等非标准劳动关系截然不同,完全是非劳动关系概念。后疫情时期要高度重视发展灵活就业的新就业形态,发展灵活就业是未来稳就业的重要渠道。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住津政协委员、滨海新区政协副主席蔡庆锋建议,应加大制度创新力度,促进灵活就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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